计划生育在很多地方已经蜕变为“合法伤害权”
作者:王鑫海 email:wangxinhaipku@yaho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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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计划生育 合法伤害权 和谐社会
吴思先生的名著《血酬定律》(中国工人出版社2003年出版)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即“合法伤害权”,也叫“低风险伤害能力”,它以强大的国家机器为后援,行使者个人承担的成本很低,风险很小,造成伤害的能力却很大,因此获得的受益非常可观;这种权力一旦确立就具有不断自我强化、扩张的能力。
和已经被废除的收容遣送制度一样,计划生育在很多地方演变为政府的“合法伤害权”,成为敲诈勒索、欺压人民的工具。请看流行在中国大地上的某些“计生”标语口号:
◆一人超生,全村结扎!──云南楚雄某农村
◆该扎不扎,见了就抓。──四川某乡路边的农舍上用白漆刷着
◆宁可家破,不可国亡。──山东菏泽
◆宁添十座坟,不添一个人。──安徽某县
◆宁可血流成河,不准超生一个。──江苏农村多处可见
◆流出来,打下来,压出来,引出来,就是不准生下来。──山东某地
◆谁不实行计划生育,就叫他家破人亡。──湖南某县
◆一胎生,二胎扎,三胎四胎--刮!刮!刮!──四川某山村
◆一胎环,二胎扎,三胎四胎杀杀杀!──广西前往德天瀑布的路上
◆该扎不扎,房倒屋塌;该流不流,扒房牵牛。──四川某地区
◆你不要国,国不要你;喝药不夺瓶,上吊就给绳。──流行在鲁西地区
◆通不通,三分钟;再不通,龙卷风!──湖北阳新地区
◆打死一个不就两万吗!──山东某地广为流行的计生干部口头标语
这些标语透露出来的杀气和暴戾之气不是一句“没人性,反人类”可以概括的。
“政治正确”和“利国利民”的借口已经成为计划生育“合法伤害权“的护身符。更可怕的是,在拥有合法伤害权之后,某些计生暴力分子(由于大多数民众良知未泯,拒绝同流合污,很多基层政府在计划生育执法时只得网罗大量涉黑分子作为帮手)会不断扩大自己的边界,如果没有上级政府或者社会舆论的监督,边界的扩张往往无限度地压迫公民的生存空间,直至他们被完全剥夺而处于死地。
在很多地方,实际上是有钱或者没钱、钱多还是钱少在决定一个胎儿,甚至是即将临产的大月份胎儿或者活体产出的婴儿的生死。以前曾经流行“亲不亲,阶级分”的口号,由于遭人诟病无人提起了;如今的残酷社会现实是“生或死,钱来定”,却有人叫好支持,实在是匪夷所思。这个命价目前的最高记录产生于浙江,是40万元(再高估计不太可能,因为再富一点就可以轻松往外移民了)。在一些经济落后地区,只有数万、数千元,最低的不过是区区一、两千元。“穷人钱就是命,无钱便成死症”,千古流传的增广贤文说得极为中肯。
调控人口没有必要依靠强制计划生育这种类似“放疗”、“割肉”的极端措施,完全可以通过消灭文盲和贫困来达到目的。
人并非越瘦越好,人口也不是越少越好。不能够预设一个7亿或者8亿之类的所谓“适宜人口”,甚至主张“如果中国人只有两三亿人现在一定很神气”,要防止中华民族出现还没有“神气”就要“断气”的悲剧,更何况这个以“亿”为单位的数字背后,是多少生命、血泪和怨恨!很多地方的计生部门发动群众有奖举报孕妇,挑拨邻里关系,危害社会稳定,严重扭曲人性,众多可怜的小公民没有出世就成为强制计划生育政策的牺牲品。即使是怀孕第一胎的孕妇,也有可能因为住房(在许多城市,有住房是落户的一个先决条件)、户口等等因素没有及时取得“准生证”(现在也叫生育服务证),从而处于危险之中。
二十多年来计生部门一直通过强制性计划生育这种“放疗”、“割肉”减肥法给中华民族减肥,现在大量的事实和数据已经证明这种极端方法造成了一系列灾难性的后果,其中有两个问题最突出,一个是头重脚轻老龄化,另一个是半身不遂男女比例严重失调。
计划生育政策的初衷是“长痛不如短痛”,可是如今中华民族却面临“短痛过后是长痛”,“长痛以后是死亡”的人口锐减危机。
俗话说“千棺从门出,其家好兴旺”,一个家庭,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只要后继有人,丧事可以办成喜事,即所谓的“白喜”。
现在生育率已经大幅度下降到替代水平以下,老龄人口急剧增加,中国面临养老危机,计生部门却仍然宰割天下,以怀疑、恶毒的眼光紧盯每一个育龄妇女,时时刻刻准备着对孕育着民族希望的万千孕妇痛下杀手,并借机敛财,是典型的把喜事当丧事办。
20多年的一胎化强制性计划生育造成的人口急剧老龄化和性别比例严重失调将导致激烈的社会动荡。如果不改弦更张,2020年前后人口危机就会总爆发,4亿多老无所养的老人,4000多万找不到老婆的壮年光棍,不是社会毁灭他们,就是他们毁灭社会!
在计生暴力分子扩大计划生育合法伤害权的过程中,中国的法治建设遭到严重的破坏。一旦酿成群体事件,整个社会都要蒙受损失。因此,计划生育合法伤害权的最大受益者是个别官僚团伙,最大的受害者则是农民,中央政府是最终的受害者,不仅要代人受过背黑锅,而且还有可能把牺牲了千千万万先烈才建立的人民共和国赔进去。
由于“计划生育的政治正确性”,无数的计生暴力罪行被掩盖,无数的公民被迫害。然而,“计划生育的政治正确性”实际上只是虚幻的假相,大炼钢铁和亩产万斤也曾经正确无比,被奉为金科玉律,如今安在哉?
★★★
说一点题外话。根据西班牙通讯社2006年8月2日的报道,西班牙所属的加那利群岛海滩,日前突然出现上百名非洲偷渡客,惊动了当时正在做日光浴的观光客。据了解,这批偷渡者至少有117位,大部分都是来自撒哈拉沙漠以南几个最贫困的国家,他们乘着简陋的小木船,冒险横渡100多公里的海峡。由于长时间没有喝水,个个体力透支,严重脱水,有2名因体力不支已经在海上死亡。
偷渡者上岸时已经步伐蹒跚,全身抽搐,无力逃跑,全部倒在观光客聚集的沙滩上。回过神来的游客三、五个一组抢救一个偷渡者,给他们提供帮助。在这个天体海滩上,也因此出现了数位穿着比基尼的美女细心照料一位黑人大个儿的感人画面。红十字会员很快到场实施救助,有8名偷渡者因为严重脱水紧急送医院抢救。
这些外国偷渡者无疑涉嫌违法,非亲非故,跑到西班牙“挤占有限的生存资源”,持续不断的来自非洲的大批偷渡者早已给西班牙造成了巨大的困扰和社会问题。来自撒哈拉沙漠以南最贫困国家的偷渡者可以说是穷人中的穷人,而能够在海滩度假的至少应该是小康生活水平以上的富人,可是这些游客还是立刻给予这些偷渡者人道援助,医院也没有因为他们没钱而拒绝救治。这件事展现的人性的温暖值得中国人细细品味。
★★★
参考文献:
《凤凰周刊》一篇有关计生暴力的报道。
《凤凰周刊》是一家可以在大陆公开发行的香港媒体。
http://www.phoenixtv.com.cn/home/phoenixweekly/155/1581page.html
大陆计划生育政策变局幕后
农民王幸福再度调查国策
宜阳农村计划生育政策变异样本
文/ 记者 欧阳斌
计生办不但不管计划生育,还上门来动员农民多生超生;
农民们以为交钱后真能准生,他们的女人却一次次被带走强制引产;
如果"好处费"多或者和领导关系好,甚至可以另抓人顶替引产或者结扎;
因为抗拒"国策",农民被随意殴打抓捕,似乎不受法律保护;
……
农民王幸福以数十个案例提出一个尖锐的现实问题:在中国的广大农村,计划生育如何成为地方计生部门"创收"的腐败温床和暴力工具?
实施三十三年,人口战略布局凸现困境......
★★★
吴思先生名著《血酬定律》摘录。中国工人出版社,2003年出版。
――“在中国历史上,大量资源和财富是依据杀戮和破坏能力分配的,破坏力直接打造了社会结构,直接决定着各个社会集团的社会地位和权利义务边界。许多局面的形成,许多行为主体和社会集团的存在,许多生存策略和对策,都体现着这种作用。”
――“强盗、土匪、军阀和各种暴力集团靠什么生活?靠血酬。血酬是对暴力的酬报,就好比工资是对劳动的酬报、利息是对资本的酬报、地租是对土地的酬报。不过,暴力不直接参与价值创造,血酬的价值,决定于拼争目标的价值。如果暴力的施加对象是人,譬如绑票,其价值则取决于当事人避祸免害的意愿和财力。 这就是血酬定律。引入这条定律,可以更贴切地解释一些历史现象”。
――“‘合法伤害权’是一个能帮助我们洞察隐秘和真相的词,借助这个词,很多难以理解的现象顿时了然。‘合法伤害权’威力巨大、成本低廉,人们几乎可以无中生有、凭空攫取利益;相比之下,造福的权力却有限得多,离不开实际资源的支撑。因此,‘合法伤害权’对社会和历史的实际运行影响深远,也是潜规则形成的根据”。
――“合法伤害权是官家安身立命的本钱。这种 “官本”“主义”甚为蛮横,说什么便是什么,说多少便是多少,越过边界一味地自我扩张”。
――“应该说,对暴力的掌控才是最终的根据。合法伤害权不过是对合法暴力的合法应用。各个社会集团,以及各集团内部,就是根据加害能力分肥的,各种资源也是追随着这种能力流动的,造福于人的能力反在其次。马基雅维利也是这样说的,他认为,施恩能不能得到回报,取决于受益者的良心,而施恩者无法控制受益者的良心;加害者则可以单方面控制局面,因为加害只须依赖对方的恐惧。任何人都有恐惧,但不是任何人都有良心”。
――“暴力赋敛集团是比生产关系中的阶级划分根源更深的社会集团,他们是生产关系本身的直接选择者和维护者。这个集团控制着暴力资源,拥有强大的伤害能力。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他们可以占有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的人身,也可以用更有利或更省事的赋敛方式代替这种占有”。
更深入的论述请参考吴思先生的原著。
王鑫海人口-环境-法律专栏文章列表(2007年11月20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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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简介
- 王鑫海人口-环境-法律专栏
- 作者主要从事人口、环境与发展及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工作。1997年取得律师资格证书。扬州大学农学学士(园艺专业),北京大学法学硕士(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专业),理学博士(环境科学专业)。德国建造师、建筑师与工程师协会(BDB)会员,德国城市规划师、区域规划师与土地规划师协会(SRL)会员。合作编著《绿色正义――环境的法律保护》(广州出版社)、《欧洲环境景观设计——城市•景观•建筑360度》(机械工业出版社),合作译著《公平地对待未来人类:国际法、共同遗产与世代间衡平》(法律出版社)。作者曾参与多个环境保护项目,深入城乡基层实地考察访谈,掌握了大量的中国人口与环境问题研究资料。作者近年来反思中国人口与环境危机,系统论证了二元户籍制度与强制计划生育政策对环境的消极影响,所谓的“过剩人口”既可以破坏环境,也可以进行“环境生产”为“人口生产”与“物质生产”提供保障。作者批驳了推行强制计划生育政策的终极理由“保护环境”,指出“人口多破坏环境”是一个流传已久的误国谬论,盲目地把减少人口作为解决环境问题的灵丹妙药,有可能导致灾难性的后果:左腿有病锯右腿,环境危机日益严重,人口危机接踵而至。作者是明确指出“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严重危害中国环境安全”第一人。 签名档:和谐社会的基础是依良法治国。电子邮件email:wangxinhaipku@yaho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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